校长和院长名单

总统的排名认可每个学部注册的前3%的本科生在一个学期内尝试了12个或更多学分的成绩(a +到F)。院长名单认可每个学部接下来的17%的本科生在一个学期注册了12个或更多学分的成绩(a +到F)。

每个学部的学生必须达到
以下是平均绩点:
部门 校长绩点榜 院长名单GPA
文理学院 4.00 3.70
创意艺术学院 4.00 3.70
教育卫生与社会学院 4.00 3.80
工程与计算学院 4.00 3.60
文科与应用科学学院 4.00 3.60
农民商学院 3.95 3.60

总统的名单和院长名单使用的绩点标准,分别近似于过去三年每个学术部门最高3%的学生和每个学术部门最低17%的学生的平均绩点。这些标准将保持不变。

校长和院长的名单将在学期结束后30天内确定。

请注意:符合相同标准的非学位课程的本科生将被纳入文理学院的计算。

如需更多信息,请参阅总公报